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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筑牢航空体育项目安全发展防线——浅谈《航空体育运动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的亮点KK
栏目:室内知识 发布时间:2023-04-18 16:03:26

  KK体育近年来,随着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持续推进和国家对航空体育的支持,航空体育项目发展迅速,产业规模不断增大,航空体育活动逐年攀升,但存在部分从业单位在开展航空体育活动时,安全意识淡薄、落实标准制度不到位、飞行组织不规范等情况,导致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对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迫切需要健全法规予以规范。为规范航空体育运动管理,国家体育总局根据我国航空体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1991年8月10日起施行的《航空体育运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形成《航空体育运动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保障航空体育运动安全,促进航空体育事业发展。

  《航空体育运动管理办法》实施迄今已30多年,它在确保航空体育赛事活动规范有序开展、保障航空体育赛事活动各方合法权益、提高航空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一系列新的航空体育相关政策法规规定陆续出台,特别是新修订的体育法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现行办法受到时代局限,已滞后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亟须完善法规、规范管理,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体育法,结合航空体育发展实际,进一步修订办法,充分发挥办法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制度引领和法治保障作用,势在必行。

  目前,《征求意见稿》由1991年施行现行办法的23条扩增至共6章36条,分别对航空体育运动的概念和范围、航空体育运动管理的主体、航空体育运动单位和个人管理、民用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和航空体育运动场地、KK体育航空体育赛事活动、奖励和惩罚等内容进行了细化规定。针对新时代出现的新挑战和新问题,《征求意见稿》积极作了回应,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为新时代航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明确航空体育运动的概念和范围。明确性是立法的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第二条规定:“航空体育运动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和航空运动器材在空间范围内进行体育活动的总称。主要包括开展航空体育运动的竞赛、训练、培训、知识普及与教育、表演等。”修订了以前使用航空运动器材界定航空运动的方法,采用体育界通行以航空体育运动项目界定的航空体育运动的概念,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航空体育运动立法逻辑体系的完整性和紧密性,进一步界定航空体育运动的范围。

  规定航空体育运动管理的主体。《征求意见稿》仍采取现行办法的分级管理模式,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范围内的航空体育运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航空体育运动,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地方各级航空运动协会按照其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协助体育行政部门做好相关管理工作。体育行政部门主管+行业协会协管的二元管理模式进一步细化明确了航空体育运动的管理主体和各级航空运动协会的行业定位。这有利于航空体育项目的进一步开展,培育行业自律,实现多元共治。

  确立航空体育运动单位和个人管理的报备制度。首先,在体育领域加快推进和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背景下,《征求意见稿》删除了航空体育运动单位和个人需要办理行政许可和报告登记的手续内容,确立了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和体育行政部门需掌握的情况采取报备制度。其次,在航空体育运动单位的基本条件、运行管理、相关资质要求、训练培训单位标准等内容上细化规定,使经营主体在提交材料时可以有明确的依据遵循,进一步简化程序和增加透明度。最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有关规定,KK体育明确了发生航空运动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等内容。

  规定民用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和航空体育运动场地的适用标准。航空体育设备、设施标准化管理是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转变职能实施“放管服”的重要措施。建立健全航空体育设备、设施标准体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标准化管理模式转变,是体育行业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航空运动器材和民用航空器的管理主体,规定航空体育运动使用的各种航空运动器材,应符合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及国家单项体育运动协会制定的相关标准。同时,根据体育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明确航空体育运动场地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应当征求本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意见,建设标准应符合开展航空体育项目需求的场地技术要求。

  增加航空体育赛事活动监管职责。首先,国家体育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将航空运动相关赛事活动等6大类18个小项的赛事活动列入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并对纳入《目录》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以及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征求意见稿》增加了航空体育赛事活动监管职责的内容,实现了与法规之间的体系衔接。其次,《征求意见稿》依据《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从举办航空体育赛事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举办地体育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安全管理责任、赛事活动报备要求、体育道德及反等方面强化了对航空体育赛事活动的管理职责。再次,《征求意见稿》依据新修订的体育法有关规定,明确了国际性、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按规定进行申办报批的要求。最后,《征求意见稿》对国(境)外人员在我国参加航空体育赛事活动应履行的申报手续及相关管理要求予以规定。

  增设航空体育运动单位和个人奖惩制度。《征求意见稿》增设航空体育运动单位和个人的奖惩制度,有利于激励航空体育运动单位和个人推动航空体育运动的工作积极性,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表彰奖励,构建正向激励机制的形成。同时,《征求意见稿》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规定由相关体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进一步强化航空体育运动管理,以防范和纠正航空体育运动行为,形成约束机制。

  航空体育项目作为我国重要的新兴体育项目,具有专业技术性强、危险性大、安全保障要求高的特点,其项目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全、空防安全、公众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将满足和适应航空体育运动发展形势,确保我国航空体育赛事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有效保障航空体育赛事活动中各方的合法权益,将在进一步提高我国航空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原标题:《立法筑牢航空体育项目安全发展防线——浅谈《航空体育运动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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