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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体育我市户外广告该怎样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栏目:户外知识 发布时间:2023-06-01 07:18:06

  KK体育今年4月,市、县(市、区)两级联动,以拆旧控新、规范管理为要求,拉开了我市户外广告集中整治行动的序幕。

  为什么要开展户外广告集中整治行动?目前该项行动取得了哪些进展?今后如何巩固整治成果?对此,我们作了调查采访。

  开车经金丽温高速到永康,还未驶入城区,路边的高炮广告首先印入眼帘;市区高楼大厦多,一些大楼楼顶上,留有字迹“缺胳膊少腿”的广告牌;市区环东公园绿草如茵,草坪中的高炮广告立柱锈迹斑斑……城市户外广告无处不在。我们在采访中发现,有的广告牌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成了城市的一道景,但有的户外广告与周边环境很不协调,成了城市形象的一块“疤”。

  谈及我市户外广告现状,不少市民颇有微词。“有的店铺已经关门,陈旧不堪的店招却还未拆除”“户外广告牌用语不规范,准确性有待提高”“我家不远处有块户外电子广告屏,播放声音很响,且亮度太高,影响生活”……对于正在进行的户外广告集中整治行动,市民表示支持。“希望整治行动过后,金华户外广告能规范起来。”市民兰女士说。

  对于户外广告乱象,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深有体会。“以店招为例,我们在前期调查中发现,不少店招挂在门面之外。”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科科长唐小彪说,按照规定,店招应该挂在店铺门面上。武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管理科科长贺肖璐则认为,高炮广告、楼顶广告立面面积大,有的不仅影响“城市天际线”,刮大风时还存在安全隐患。

  “户外广告品质直接影响城市颜值与品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尤其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KK体育,我市各县(市、区)大力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不过,前期调研中发现问题依旧不少,比如,部分户外广告乱设置、设施陈旧破损、内容和形象不雅等现象还较为突出,一些店招与市容市貌、建筑立面不和谐,与城市形象不匹配情况还较为严重,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开展户外广告集中整治行动很有必要。

  今年4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经前期调研、排摸,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户外广告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按照“减量、治乱、提质”的总体要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对各类影响市容市貌、侵占绿地、遮挡绿化景观、影响建筑物形象和风格、妨碍交通安全、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以及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拆除,以此推进城市空间美化与城市品质提升。

  我们了解到,此次整治对象有高炮广告、LED显示屏广告、楼顶广告、店招、公益广告,以及墙体广告、垃圾箱广告等其他各种类型户外广告。

  其中,高炮广告以减量为重点,对纳入公开出让管理的,如出让合同到期应拆尽拆;对未纳入公开出让管理、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或审批已到期的,一律拆除。

  LED显示屏广告以安全、提质为重点,对未经审批而设置的要求立案查处KK体育,对责任方从严处罚。查处后,对于其中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有重大纠纷投诉的,要依法拆除。

  楼顶广告以拆旧、控新为重点,对未经审批或审批到期的立案查处;对陈旧破损、缺字、影响建筑物形象的,限期整改或拆除;对存在安全隐患、审批期满不予续批的,要依法拆除。

  店招以治乱为重点,按照简洁、有序、安全、美观标准,进行全面规范或清理。对于重复设置、破损陈旧、立面杂乱造成视觉污染的,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拆除;对遮挡窗户、存在安全隐患、在三层以上楼面设置的店招,依法拆除。

  公益广告以减量、提质为重点,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予以规范管理;其他户外广告,按照“减量、提质、规范、安全”原则,分类管理、处置。

  5月8日上午9时许,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交警、园林管理等部门,拆除市区环东公园绿地中的一处高炮广告。同日上午,在武义县城区,一块面积约为100平方米的楼顶广告被拆除。这标志着全市联动集中整治户外广告行动打响第一枪。

  5月20日,我市又开展了一次力度较大的户外广告集中整治行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永康、兰溪、武义等县(市)执法部门,开展对违法户外广告的拆除行动。当天,市区北二环路与赤松路交界处的一处高炮广告被拆除,永康、兰溪、武义等地均依法拆除了部分违法落地式广告、垃圾箱广告、破损店招等。类似这样的集中整治行动,今年6—9月还将渐次开展。

  我们了解到,今年的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其中,4月为宣传发动阶段,5—9月为集中整治阶段,10—12月为巩固提升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市联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对照薄弱环节和管理短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户外广告设置不规范问题。

  除两次集中拆除行动外,今年以来,我市各县(市、区)多次开展独立整治行动。其中,永康市整治效果突出。

  “永康市高炮广告较多,有些位于道路旁的工厂厂区内,这给拆除工作增加了困难。”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科科长李路说,对于这些广告,他们提前与厂方做好沟通,做好对方工作后予以拆除。据介绍,今年以来,永康市已拆除位于五金大道金丽温高速路口、溪心路和丽州南路交叉口、花城东路、花城西路等处近百处高炮广告。

  我们调查发现,我市不少高炮广告设置时间超过10年,设施老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较大。我们曾对5月8日和5月20日两次市、县(市、区)联动集中拆除户外广告行动进行了现场跟踪采访。我们看到,5月8日市区被拆的一处高炮广告立面架上,有3面层层叠叠绑着近20层广告布。5月20日被拆除的一处高炮广告,支架满是铁锈,有些部位因风吹雨打已严重腐蚀变形。

  贺肖璐说,此前,为减少高炮广告带来的安全隐患,除了要监督责任方做好定期安全监测外,在遇到大风大雨天气时,还会联系设立户外广告的业主,与之签订安全责任书,告知对方对一些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即使如此,他们依然不放心。“拆除高炮广告后,安全隐患消除,管理压力变小,‘城市天际线’也更美了。”

  我们调查发现,户外广告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一段时间以来,各种类型设置不规范甚至违法的户外广告得到整治,各种破损、陈旧、与建筑立面不和谐的大型墙面、楼顶广告被拆除,街巷立面杂乱现象日渐减少,城市视觉空间明显改观。

  来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统计数据表明,今年1—5月,全市共组织拆除行动671次,出动9600多人次,拆除高炮广告112处、路灯杆广告4600多根、垃圾桶广告1400多处;拆除楼顶、墙体大型户外广告1.18万处7.8万平方米;清理各类破损、脱落、褪色或者不规范设置的公益广告8600多处;清理牛皮癣69万多处13.7万平方米,整治成效明显。

  我们了解到,开展集中整治户外广告乱象的同时,我市进一步完善户外广告管理机制。

  对整治后保留下来的户外广告,如公共阵地户外广告、非公共阵地户外广告、公益广告等不同类型广告,以及楼顶广告、墙体广告、LED电子屏广告等不同设置形式的广告,要求分门别类,明确管理要求。比如,对保留的LED显示屏广告,要求播放一定比例的公益广告内容,并严格控制播放时长、音量和屏幕亮度,以免影响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对既有的楼顶广告,要求责任方定期提交安全检测报告。

  对新设置广告将严格进行规范。比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严格执行“一窗受理、部门联审”,由综合执法部门统一受理,并经交警、规划、建设、市场监管、消防、综合执法等部门网上联审后予以许可;门面店招在换新时,店主需向当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提交广告设计样式,根据相关标准、要求,审核通过后方可设置;楼顶广告设置要求避开展板式、格栅式等安全系数低的形式,设置成镂空发光字形式。

  “对户外广告进行整治、管理,不仅是政府部门的事,也需要公众参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市民如发现违规户外广告,可通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官网、88900000热线电话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到属地执法局、中队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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